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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方塊: International Piano Performance Examinations Committee

 

 

       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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鋼琴檢定考應注意事項


檢定類別: 分為鋼琴演奏檢定以及樂理檢定


樂理能力是學習音樂相當重要的基礎,為使考生的演奏能力及音樂素養能相輔相成的提升,本委員會規定:
鋼琴檢定一級以上者須加考樂理;鋼琴五級以上者,須檢附三級以上之樂理證書影本;或可先報考鋼琴檢定,證書保留於通過樂理檢定之後始頒發。

 

鋼琴分級:

 考試等級分有:初級、A級、B級、C級、D級,國際演奏1級∼8級,文憑級,共13個級數。        (若要參加國外升學甄試者,請另洽委員會。)

重要應考注意事項:

1.考曲可看譜演奏(文憑級除外);考生背譜而流暢彈奏者,則可加重 計分。    音階、琶音、技巧等必須背譜。

 

2.考官將以本委員會所出版之樂譜來評分。若考生(含背譜者)所使用的曲目 版本不同,務必於應考時準備一份copy給考官評分用。考試時,未彈奏委員會指定之曲目,一律不予頒發證書。

 

3.國際鋼琴檢定委員會為避免考生觸犯著作權保護法,禁於考場使用影印譜。所有考生(含背譜者)皆須攜帶原版樂譜,或本委員會所出版之樂譜至考場。

4.考曲演奏不須反覆,但 da capos及考曲有特別要就一定要反覆。

 

5.考曲速度請依照樂譜所標示的術語為主,不宜過快或過慢。

 

6.考官有權於考試演奏期間,請考生中斷並進行下個考試步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