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考曲可看譜演奏(文憑級除外);考生背譜而流暢彈奏者,則可加重
計分。
音階、琶音、技巧等必須背譜。
2.考官將以本委員會所出版之樂譜來評分。若考生(含背譜者)所使用的曲目
版本不同,務必於應考時準備一份copy給考官評分用。考試時,未彈奏委員會指定之曲目,一律不予頒發證書。
3.國際鋼琴檢定委員會為避免考生觸犯著作權保護法,禁於考場使用影印譜。所有考生(含背譜者)皆須攜帶原版樂譜,或本委員會所出版之樂譜至考場。
4.考曲演奏不須反覆,但
da capos及考曲有特別要求就一定要反覆。
5.考曲速度請依照樂譜所標示的術語為主,不宜過快或過慢。
6.考官有權於考試演奏期間,請考生中斷並進行下個考試步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