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憑級(Diploma)考試內容

報考資格:

鋼琴檢定文憑級須加考樂理六級,若是文憑級升學甄試者,則須加考樂理七級,另須於報名時,檢覆樂理證書,始得報考!

應考時注意事項:

1. 由於是演奏文憑檢定,故全部曲目皆須背譜演奏。
2. 請務必於應考時準備一份copy給考官評分用。
3. 國際鋼琴檢定委員會為避免考生觸犯著作權保護法,各考場不接受影印譜。請務必攜帶您的原版譜至檢定現場。
4. 考曲演奏不須反覆,但 da capo's及考曲有特別的要求就一定要反覆。
5. 考曲速度請依照樂譜所標示的術語為主,不宜過快或過慢。
6. 考官有權於考試演奏期間,請考生中斷並進行下個考試步驟。

一、樂 曲

由五大時期選出三首不同時期、不同樂派及不同作曲家之樂曲,
每首樂曲長度至少十分鐘。
若選擇奏鳴曲,必須彈奏完整樂章。

二、技 巧

(考生應具下列技巧能力,由考官指定抽考與否)

2.1 音階

同向及反向:調性、和聲小音階、旋律小音階、圓滑奏或斷奏,由考官抽選。

  • a. 雙手相隔一個8度,雙手同時彈奏同向上行二個8度,接著雙手反向彈奏二個8度,再以雙手同向上行二個8度,之後下行依照上行方式彈奏,雙手同時回到主音,最後要彈奏終止式。(注意彈奏同向與反向上下行音階時,必須要連貫彈奏)。

  • b. 大小三度及大小六度音階:調性、和聲、旋律小音階、大小三度及大小六度由考官抽選。
    雙手相隔大小三度及大小六度,雙手同時彈奏上行及下行四個八度。
    大調音階雙手相隔大三度及小六度,小調音階雙手相隔小三度及大六度。

  • c. 三度音程之音階:調性(小調只彈奏和聲小音階)由考官抽選。雙手相隔一個8度,雙手分別彈奏三度音程,同時同向彈奏上行及下行四個8度。

  • d. 八度音程之音階:調性、和聲小音階、旋律小音階由考官抽選。雙手相隔一個8度,雙手分別彈奏八度音程音階,同時同向彈奏上行及下行二個8度。

  • e. 分散八度之音階:調性、和聲小音階、旋律小音階由考官抽選。雙手相隔一個8度,雙手彈奏分散八度音階,同時同向彈奏上行及下行二個8度。

2.2 半音階

同向、反向、圓滑奏或斷奏由考官抽選
同向:
a. 雙手間隔一個8度,雙手同時同向彈奏半音階,上行及下行四個8度,由考官指定任何一音開始。
b. 雙手間隔大小三度及大小六度,雙手同時同向彈奏半音階,上行及下行四個8度,由考官指定任何一音開始。
反向:
a. 雙手從同一音開始,雙手同時反向彈奏半音階,上行及下行二個8度,由考官指定任何一音開始。
b. 雙手間隔大小三度及大小六度,雙手同時反向彈奏半音階,上行及下行二個8度,由考官指定任何一音開始。

2.3 琶音

  • a. 同向及反向:調性、圓滑奏、或斷奏由考官抽選。
    雙手間隔一個8度,雙手同時彈奏同向上行二個8度,再以雙手同向上行二個8度,之後下行依照上行方式彈奏,雙手回到主音。
    (注意彈奏同向與反向上下行琶音,必須要連貫彈奏)。

  • b. 大小三和絃以四個音為一組之琶音(密集位置):
    雙手間隔一個8度,雙手同時同向彈奏,原位、第一轉位及第二轉位,上行及下行四個8度。只彈圓滑奏,調性由考官抽選。

  • c. 屬七和絃之琶音:
    雙手間隔一個8度,由根音位置開始,雙手同時同向彈奏屬七和絃琶音,上行及下行四個8度。只彈圓滑奏,由考官指定任何一音開始。

  • d. 減七和絃之琶音:
    雙手間隔一個8度,由根音位置開始,雙手同時同向彈奏減七和絃琶音,上行及下行四個8度。只彈圓滑奏,由考官指定任何一音開始。

2.4 和絃彈奏

雙手間隔一個8度,雙手同時同向彈奏大小三和絃,用四個音一組之密集
和絃音型,彈奏原位、第一轉位及第二轉位,上行及下行二個8度。
由考官指定任何一和絃開始。

三. 視奏

約6級程度之考試樂曲。

四. 口試

(與所彈奏的樂曲相關)
(一) 作曲家:姓名、國籍、時代、生平、樂曲出處、鋼琴作品、作品特色、管弦樂作品、歌劇作品、其他作品、歷史定位及評價。
(二) 樂曲:風格、調性、曲式、拍子、動機、對位、奏鳴曲式、尾奏、旋律特色、類似樂曲、標題與非標題音樂、音樂的想像。
(三) 樂譜:速度、術語、力度、表情、轉調、完全或不完全終止式、樂曲高潮處、音樂線條走向、特殊和聲、作曲技巧(各種音樂素材處理的異與同)。